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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宏程序購買演出門票後加價轉賣,從22日開始將成為處罰對象

利用宏程序購買演出門票後加價轉賣,從22日開始將成為處罰對象

Posted March. 19, 2024 07:36   

Updated March. 19, 2024 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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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本月22日開始,如果通過宏程序購買演出門票並非法銷售,將成為處罰對象。

文化體育觀光部18日表示,包含上述內容的《演出法》部分修訂法律將從22日開始實施。

隨著利用宏程序購買演出門票後以高價轉賣的事例增加,企劃公司和消費者的損失增大,文化體育觀光部制定了上述內容的修訂案。1973年制定的《輕罪處罰法》僅對在現場進行的黃牛票買賣處以20萬韓元以下的罰款,因此對網上交易黃牛票的管制和處罰存在局限性。

修改後的《演出法》禁止利用宏程序購買演出門票等後,收取額外費用進行轉售的不正當銷售行為。如果違反該規定,將被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萬韓元以下的罰款。

文化體育觀光部在法律實施之前,於2日開設了黃牛票綜合舉報網站。演出旺季還運營黃牛票舉報獎勵期間。在此期間,如果通過舉報確保有關黃牛票疑似事例的信息,將向舉報者提供文化商品券等規定案例。


金正恩 kimj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