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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第五次起訴李在明……涉嫌向朝鮮匯款、收受第三方賄賂等

檢察機關第五次起訴李在明……涉嫌向朝鮮匯款、收受第三方賄賂等

Posted June. 13, 2024 08:05   

Updated June. 13, 2024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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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調查雙鈴集團對朝匯款疑惑的檢察機關12日以收受第三方賄賂等嫌疑將共同民主黨代表李在明移交法庭。這是自尹錫悅政府上臺以來,檢察機關第五次起訴李在明,李在明目前同時接受4個案件的審理。

水原地方檢察廳刑事6部(部長檢察官 徐賢旭)當天以涉嫌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中的受賄(收受第三方賄賂)、外匯交易法、《南北交流合作法》等嫌疑對李在明進行了不拘留起訴。這距離去年9月檢察機關針對李在明就對朝匯款疑惑申請拘捕令被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駁回過了9個月。

檢察機關認為,李在明在擔任京畿道知事的2019年1月至4月,雙鈴集團前會長金聖泰(音)朝鮮代為交付了京畿道承諾的500萬美元智能農場支援費用(當時約合60億韓元)。李在明還涉嫌在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期間,用同樣的方法讓雙鈴方面將自己的300萬美元(當時約合35億韓元)訪朝費用匯給朝鮮。

檢察機關認為,作為代價,李在明承諾京畿道支援和保障雙鈴集團對朝鮮事業。除李在明外,檢察機關還以受賄嫌疑共犯起訴了前京畿道和平副知事李華泳(音),以行賄嫌疑追加起訴了金聖泰。

李在明目前正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接受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教唆偽證以及大莊洞、柏峴洞、城南FC、慰禮新城開發等3項審判。如果水原地方法院開始審理對朝匯款案,李在明須往返於首爾和水原之間,每周接受4個案件的審理。

李在明親自向檢察機關提出了抗議。李在明12日在國會會見記者時主張:“檢察機關的創作水平越來越低。我們國民只要稍微觀察壹下,就能知道該事件的荒唐程度。”他還說:“他們要有這樣的精力,希望能去照顧困難的民生,照顧安保和經濟。”


具民基記者、許東俊記者、金恩智記者 koo@donga.com、hungry@donga.com、eunji@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