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查院25日表示,文在寅政府向因新冠病毒(COVID-19)疫情余波而經營困難的小工商業者支付的災難支援金及損失補償金中,至少有3.2323萬億韓元違背了支援宗旨,被錯誤支付。對電話詐騙企業和已經停業的企業也盲目地發放現金,浪費了國民的稅金。沒有受到新冠毒疫情影響的15574家太陽能發電企業也得到了1205億韓元的支援金。
據監查院25日公開的《小工商業者等支援事業推進實態》監查結果報告書顯示,文在寅政府從2020年7月開始到2022年9月為止,分7次向586萬多家中小企業和小工商業者支付了61.4萬億韓元的災難支援金。監查院認為,其中至少有3.2323萬億韓元(5.3%)支付給了根本不能得到支援金的企業,或者支付過多。監查院向主管部門中小風險企業部通報說,要告發瞞著政府騙取災難支援金的312家企業。
據監查院透露,當時政府向1705家在線零售企業支付了171億韓元的支援金,因為新冠病毒疫情擴散期間,非面對面交易擴大,銷售額反而增加。壹家企業與2019年相比,2022年的銷售額從8億韓元躍升至132億韓元,增長了16倍,但仍獲得了超過1000萬韓元的支援金。
首爾廣津區的壹家生啤專賣店與2019年相比,2021年的銷售減少額僅“2韓元”,但卻獲得了高達1850萬韓元的支援金。已經申報停業的加油站運營企業也在2年內得到了900萬韓元的支援金。特別是,參與電話詐騙或冒名存折流通等犯罪的21個幽靈法人也獲得了8000多萬韓元的災難支援金。
擁有釜山某體育中心建築物的租賃人,在中心運營者承租人已經領取災難支援金的情況下,又重復獲得了1500萬韓元的支援金。監查院表示,在京畿九裏市經營遊泳池的某企業社長拿著“遊泳池”和“房地產租賃業”等兩個領域的營業執照,像經營兩個企業壹樣,重復獲得了支援金。
高道藝記者 ye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