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檢察機關在調查“捏造幹預大選輿論疑惑”的過程中,大舉查詢了共同民主黨前代表李在明等10多名共同民主黨議員、助理和媒體人士等通信用戶信息資料。這壹事實遲遲才被公開,引起了爭議。共同民主黨強烈反對稱,“這是超越公安統治的司政統治”“媒體稽查”,檢方則反駁稱,“這是調查過程中進行的合法查詢”。政界觀察人士認為,猶如2021年12月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對當時在野黨國民力量黨議員進行大規模通信查詢的事實被曝光後引發“胡亂查詢疑惑”壹樣,這壹次的爭議也可能鬧大。
李在明3日在臉書上上傳了提供通信用戶信息的短信截圖畫面,稱“通信查詢似乎很流行,我的通信記錄也(被查了)”。其內容是,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反腐敗調查壹部今年1月4日以調查為目的,得到了通信公司提供的李在明的姓名和電話號碼等通信用戶信息。共同民主黨議員金承元、秋美愛也在臉書上公開了相同內容的提供通信信息的相關短信。
據悉,本周末共同民主黨議員的聊天群也鬧翻了天。盧鐘勉(音,下同)、朴範界、梁富男、許宗植等10多名議員紛紛表示,“我也收到了查詢通信的通知短信”,接連上傳抗議性認證信息。共同民主黨壹名助理表示:“多名助理也因接到同樣的通知短信而驚慌失措。”
據悉,檢察機關的大規模通信調查,是在調查華天大有大股東金萬培在上次大選中就釜山儲蓄銀行調查報道關於尹錫悅總統的虛假事實、試圖對大選產生影響等內容的“捏造幹預大選輿論疑惑”的過程中進行的。
共同民主黨認為,7個月後才通報今年1月進行的通信查詢事實也是個問題。該黨發言人韓民洙4日在新聞發布會上抨擊稱:“根據相關法律,應在通信查詢30天內將相關事實通知當事人,但直到8月才通知1月份進行的通信查詢事實,理由是什麽。難道是怕點燃4月10日議會選舉的民心而隱瞞了這段時間嗎?檢察機關的這種行為才是嚴重的幹預選舉和捏造輿論行為。”
對此,檢察機關反駁道:“如果擔心毀滅證據和逃跑等妨礙調查,通知期限可以延長2次,每次3個月。”
安圭永記者、許東俊記者 kyu0@donga.com、hungr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