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確認,仁川公寓地下停車場電動車發生火災時,公寓管理事務所職員按下停止按鈕,使噴水裝置停止運轉。
仁川消防本部9日表示,對本月1日發生電動車火災的西區青蘿洞公寓地下1層停車場火災發生區域附近的噴水裝置準備啟動閥門進行確認的結果顯示,打開和關閉噴水裝置配管的“電磁閥”沒有啟動。
據現場調查,1日上午6時9分左右,公寓管理事務所防治室的接收器收到了火災信號。但是公寓管理職員A某按下了噴水裝置準備啟動閥聯動停止按鈕。這意味著,即使接到了火災信號,也無法啟動噴水裝置。A某在確認地下停車場發生火災後,於6時14分左右解除了停止按鈕。但是,由於火災發生區域內的消防電線被燒毀,接收器和噴水裝置之間沒有傳達信號,噴水裝置最終沒有啟動。
據悉,A某在消防設施發生故障時,由於信訪電話暴增,所以先按下停止按鈕後,試圖準確確認火災與否。消防當局計劃以違反消防設施法的嫌疑對A某進行不拘留立案。仁川消防本部相關人士表示:“如果公寓管理事務所職員沒有按下停止按鈕,損失將最小化。”
另壹方面,損害保險公司決定對此次損失申請“先賠償後追償權”。據損害保險業界透露,因發生火災的奔馳電動汽車而遭受損失的其余車輛將通過各車主加入的“自家車輛損失擔保”特約獲得損失賠償。該特約是用戶在駕駛車輛時,在沒有對方的情況下發生事故或因火災、爆炸、盜竊等車輛受損時,支付修理費的擔保。保險公司首先對受損車輛進行賠償,之後查明火災的責任所在,如果出現賠償責任人,將向相關負責人申請追償權。
車埈昊 run-juno@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