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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播文化振興會理事的任命被停止效力……“兩人體制”引發的混亂

廣播文化振興會理事的任命被停止效力……“兩人體制”引發的混亂

Posted August. 27, 2024 07:36   

Updated August. 27, 2024 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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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爾行政法院26日接受了關於MBC大股東廣播文化振興會新任理事任命效力停止執行的申請。法院承認,廣播通信委員會根據李真淑委員長和金泰奎常任委員等總統指定兩人的決定任命廣播文化振興會理事存在問題。由此,廣播通信委員會7月31日任命的6名新任理事在本案訴訟判決出來後30天為止不能開始任期。因此,上屆政權任命的廣播文化振興會理事們盡管任期已滿,但直到任命繼任者為止,仍將繼續堅守崗位。

法院在決定中指出:“廣播通信委員會以兩名委員審議表決重要事項,有妨礙立法目的的壹面。”法院指出,廣播通信委員會是為保障廣播的公正性和獨立性、反映政治多樣性而由5名常任委員組成的協議制機構,“兩人體制”無法體現這種立法宗旨。這與去年廣播通信委員會在兩人體制下任命權泰善繼任廣播文化振興會理事長後,首爾高等法院下達停止執行的決定相同。

這種混亂是畸形運營廣播通信委員會的政府自找的。廣播通信委員會的3名常任委員的任期去年8月結束,但由於與在野黨的矛盾,繼任者的推薦和任命被推遲,因此壹年多來壹直以兩人體制運營。最近任命廣播文化振興會理事時,無視廣播通信委員會的運營規則,省略了事前案件公開等,直接通過了選任案。有人指出:“83人的申請書多達643張,卻在短短兩個小時內完成了審核、推薦、任命。”對於是否遵守程序、審議是否合法,法院判斷:“很難認為協議制機關形成意向的各前提條件得到了實質性的滿足。”

法院接連阻止廣播通信委員會的“小伎倆運營”,讓人對現廣播通信委員會體制提出了根本性的疑問。廣播通信委員會成立於2008年,旨在積極應對廣播和通信的融合環境,但在政界圍繞公營廣播的主導權之爭中,極端矛盾持續不斷。最近,在“掌握廣播電視”的爭議中,在野黨接連推進彈核委員長,這是史無前例的事態。朝野政黨應盡快推薦空缺的3名委員,由總統進行任命,配齊最起碼的協議制架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