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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緊支配結構,將加劇投機勢力造成的國家財富流失”

“勒緊支配結構,將加劇投機勢力造成的國家財富流失”

Posted October. 17, 2024 07:41   

Updated October. 17, 2024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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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科技大廠等跨國企業為了逃避大規模法人稅,拒絕稅務調查只繳納小額罰款的事例接連不斷。這是因為,即使拒絕提交課稅資料、不接受稅務調查,也沒有合適的制裁措施。跨國企業之間甚至流傳著“不協助韓國征稅當局,是少交稅金的秘訣”的說法。

全球信息技術企業A公司92次拒絕國稅廳的提交資料要求,但只受到2000萬韓元的罰款處分。年銷售額達數萬億韓元的全球平臺企業B公司也把在韓國賺到的大部分錢以專利費的名義匯給海外總公司,卻拒絕提交相關資料。處罰也是只有數千萬韓元的罰款。最近3年間,國稅廳對拒絕提交資料的企業征收的罰款為44件,平均只有614萬韓元。

這是因為,即使課稅當局想加大處罰力度,但現行法律上對回避提交資料的罰款與銷售規模無關,最多可達5000萬韓元,而且法院判決,對壹件稅務調查不能重復征收罰款。因此,有人稱,與其正常繳納稅金,還不如拒絕稅務調查,最終征收微不足道的罰款,這才是“劃算的買賣”。

在這種情況下,海外科技大廠的避稅行為正在固定化。谷歌韓國去年申報3653億韓元銷售額並繳納155億韓元法人稅。但韓國財務管理學會推算,其實際銷售額超過12萬億韓元,需要繳納的法人稅也達到5100億韓元。奈飛韓國去年繳納36億韓元法人稅,但據推算,其實際銷售額最多需要繳納876億韓元。即使課稅當局推算利潤規模,艱難地制定法人稅,他們也以訴訟戰進行對抗。

外國企業在韓國創下天文數字的銷售額卻不如數納稅,這不僅違背租稅正義,也違背了韓國企業誠實納稅的公平性。發達國家通過刑事處罰、中斷稅金消滅時效等各種限制裝置,嚴厲應對不提交課稅資料的行為。我們也要盡快制定防止跨國企業惡意逃稅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