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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民主黨修訂《商法》,恐將妨礙企業經營

共同民主黨修訂《商法》,恐將妨礙企業經營

Posted November. 05, 2024 08:39   

Updated November. 05, 2024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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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民主黨代表李在明表示,將在此次定期國會上推進商法修訂,擴大“理事忠誠義務”的對象。也就是說,在同意國民力量黨推進的廢除金融投資所得稅的同時,要修改商法,以實現“股市先進化”。問題是,修改商法很有可能導致對理事們的訴訟泛濫,與共同民主黨的立法宗旨相反,從中長期來看很有可能損害企業價值。

已有十多名共同民主黨議員提交商法修正案,內容是把目前商法中理事的忠實義務對象從“公司”擴大到“股東”“全體股東”等。執政黨方面,金融監督院院長李福鉉多次提出修改商法的意見,但在遭到經濟界“經營環境將迅速惡化”的反對後,未能確定明確的立場。

經濟界擔心,如果將忠實義務對象擴大到“全體股東”等,韓國企業將易於遭受外部攻擊。也就是說,如果確保部分股份的行動主義基金以理事會的決定為問題,濫發訴訟,理事們在心理上就會萎縮,對結構調整、並購等重要決定感到巨大負擔。迫於小額股東的要求,企業很有可能不會著眼於長遠投資,而是在短期刺激股價的分紅、銷毀本公司股票上使用更多的資源。

共同民主黨表示,將強化股東可以集中投票給特定理事候選人的“集中投票制”,並推進除大股東指定的理事外義務性設立監查委員的“監查委員分離選拔制”。與發達國家不同,在沒有分級議決權等防禦手段的情況下,如果引進這種制度,企業將在經營權防禦上消耗過多的能量。

最近,國內外對沖基金購買韓國大企業的股份後,要求變更董事會結構、擴大分紅的事情迅速增多。即使不是這樣,企業也面臨著美中霸權戰爭導致的貿易秩序變化、人工智能引發的產業結構重組等史無前例的挑戰。為了應對劇變的情況,出臺支援政策尚且不夠,在這種情況下,還要推進遲緩企業決策、束縛經營步伐的立法,只會是嚴重的臭招敗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