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女子組合New Jeans成員Hanni遭受經紀公司及母公司排擠的嫌疑,韓國雇傭勞動部做出了“不屬於職場內欺淩(霸淩)”的結論。其宗旨是,因為(Hanni)不屬於《勞動基準法》中規定的勞動者,所以不適用於職場內欺淩禁止法的適用對象。
20日,據雇傭部透露,首爾地方雇傭勞動廳首爾西部支廳表示,部分New Jeans粉絲以“Hanni遭遇職場欺淩”為由提出的民怨已經結束處理。Hanni今年9月與成員們壹起在優兔(Youtube)進行直播時表示:“在(經紀公司ADOR的母公司)HYBE公司大樓裏,與其他偶像成員和經紀人打招呼時,遭到對方無視。”對此,部分粉絲通過“國民申聞鼓”向雇傭部提出了民怨,Hanni作為證人出席了上個月15日舉行的國會環境勞動委員會國政監查,並證實了同樣的內容,流下了眼淚。
西部支廳表示,要想成為職場內欺淩行為的救濟對象,首先必須是勞動者,但藝人繳納的不是勞動所得稅,而是事業所得稅,工作時間沒有另行規定,因此很難看作是《勞動基準法》中規定的勞動者。
崔예나 yen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