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民主黨代表李在明25日因涉嫌教唆偽證案壹審判決迎來第二個難關。如果被判監禁以上刑罰,並得到大法院確定,李在明將失去議員職務,至少5年內被剝奪被選舉權,不能參加2027年總統選舉。相反,如果被判罰款或無罪,李在明將減輕部分司法風險負擔,預計向執政黨施壓接受《金建希特檢法》,試圖扭轉輿論。
李在明涉嫌在擔任京畿道知事的2019年2月,在公開自己虛假事實的嫌疑審判中,教唆已故前城南市長金炳良(音)的隨行秘書金鎮成(音)作偽證。李在明表示否認,聲稱自己從未要求虛假作證,而是說“請按記憶如實陳述”。相反,檢察機關則要求處以量刑標準上的最高刑期為3年。
如果李在明繼15日違反公職選舉法案壹審之後再次被判監禁以上實刑,預計對作為大選候選人的地位也會產生不小的影響。共同民主黨最高委員金民錫在宣判前壹天的24日在國會召開記者見面會,再次主張無罪,稱“沒有偽證,也沒有教唆”。但是連親在明派系也擔心,“如果10天後再次被判重刑,李代表構建的壹極體制也會逐漸出現裂痕”。
李在明在宣判之前似乎是為了避免刺激司法部,周末23日在首爾光化門舉行的“譴責金建希·尹錫悅幹政及敦促特檢”第四次場外集會上沒有公開發言。共同民主黨在30分鐘內結束了集會。共同民主黨的方針是,如果尹錫悅總統對金建希特檢法行使再議要求權(否決權),將在28日的全體會議上重新表決。
尹明真記者、金自賢記者 mjlight@donga.com、zion3@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