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院把尹錫悅總統一直拒絕接收的彈劾審理文件視為“已送達”,並決定按原計劃推進彈劾案審理。彈劾案審理的第一次辯論準備日期按照憲法法院當初的通知,將於27日舉行。
憲法法院副新聞官千載賢23日在首爾鐘路區憲法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表示:“根據刑事訴訟法和民事訴訟法的規定,19日實施了‘發送送達’。”發送送達是指,不直接向當事人傳達文件,而是通過郵件發送後,只要文件到達,即使當事人不收,也視為送達的制度。
據悉,由於尹錫悅從16日起一直拒絕文件送達,憲法法院19日召開法官評議會,討論應對方案,決定實施發送送達。憲法法院當天立即將彈劾審判受理通知書和出席要求書等通過掛號信再次寄往位於首爾市龍山區漢南洞的官邸,第二天在總統警衛處再次拒絕到達的文件後,憲法法院認為文件已於20日送達。千載賢解釋說:“根據大法院的判例,即使當事人沒有實際領取,訴訟文件到達送達場所時也會發生送達效力。”
憲法法院計劃原定27日的辯論準備也照常進行。所謂“辯論準備”,是指為了能夠迅速有效地進行審理,事先確定主張和證據,並剔除重復部分的程序。憲法法院要求從受理通知書送達之日起7天內提交答辯書,因此尹錫悅必須在27日之前提交答辯書。但因為不是義務事項,即使不提交答辯書,彈劾審理也會正常進行。憲法法院日前通過準備命令要求尹錫悅方面在24日之前提交有關宣布緊急戒嚴的國務會議記錄和一號布告令,這一限期也予以維持。
金泰彥記者、崔美松記者 beborn@donga.com、cm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