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法院簽發尹錫悅逮捕令……執行有效期到6日

法院簽發尹錫悅逮捕令……執行有效期到6日

Posted January. 01, 2025 08:01   

Updated January. 01, 2025 08:01

한국어

韓國法院12月31日對涉嫌宣布12月3日緊急戒嚴的內亂頭目尹錫悅總統簽發了逮捕令。對現任總統發出逮捕令在韓國憲政史上尚屬首次。尹錫悅方面反駁稱“這是非法和無效的逮捕令”。

由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調處)、警察廳國家調查本部、國防部調查本部組成的共同調查本部31日表示:“經確認,對尹總統申請的逮捕令和搜查令已於今天上午簽發。”據悉,首爾西部地方法院負責逮捕令的部長法官李順亨(音)表示:“嫌疑人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不響應調查機關的傳喚要求,有相當理由懷疑犯有罪行。”法律界有分析認為,法院認可了有過爭議的公調處內亂罪調查權。有分析認為,考慮到與總統警衛處發生沖突的可能性,逮捕令的執行日期可能是不是周中而是周末,即1月1日、4日、5日。逮捕令的有效期是到1月6日為止。

公調處計劃,如能掌握尹錫悅人身,將在政府果川大樓公調處大樓進行調查,然後將其關押在首爾拘留所。根據刑事訴訟法,可在逮捕時間48小時內對被捕嫌疑人申請拘捕令,或者不申請拘捕令予以釋放。

尹錫悅方面律師尹甲根(前大邱高等檢察廳檢察長)表示:“對於沒有權限的機關申請的逮捕令感到驚訝,實在難以接受。對法院的決定感到遺憾。”尹錫悅方面計劃向憲法法院提出權限爭議審理並申請暫停逮捕令效力。


宋有根記者、具敏基記者 big@donga.com、koo@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