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審理尹錫悅總統彈核案的憲法法院3日結束準備程序,並決定於14日下午2時舉行第一次辯論。這意味著對尹錫悅是否有彈核理由的審理將全面展開。尹錫悅方面3日提交了有關彈核審理的部分答辯書。
憲法法院3日在首爾鐘路區憲法法院小法庭進行了約1小時20分鐘的第二次辯論準備後表示:“準備日期到此結束。”憲法法院還把第二次辯論日期定為16日下午2時。這是考慮到尹錫悅不參加第一次辯論而采取的措施。根據憲法法院法第52條,彈核案當事人尹錫悅必須出席辯論,如果第一次辯論日期不出席,就要重新確定日期。如果第二次辯論也不出席,則無需當事人出席即可進行審理。如果14日尹錫悅不出席,從16日起法庭可以進行辯論。
尹錫悅方面當天上午提交了部分彈核案答辯書。這距離去年12月14日國會通過彈核案已過了20天。當天作為受命法官進行準備期的鄭亨植法官就答辯書問道:“沒有回復為什麽向國會投入軍警等是有什麽理由?”尹錫悅方面表示:“對於宣布戒嚴的原委,有需要澄清和證明的部分。其內容龐大且重要,想在辯論期間充分主張。”
當天,國會和尹錫悅方面就彈核案審理程序和速度發生了激烈沖突。尹錫悅方面主張:“總統彈核的審理不是國會和總統個人之間的問題,而是全體國民參與的鬥爭和戰爭的場所。(法官們)不能以迅速為先,倉促定論,應該慎重、嚴肅地推進程序。”對此,國會方面反駁稱:“這是歪曲彈核案審理的性質、侮辱主管審判程序的法官的發言。”
金泰彥記者 bebor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