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指出,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調處)執行因宣布12月3日緊急戒嚴而涉嫌內亂頭目的尹錫悅總統的逮捕令失敗,再次丟盡了臉面。有人批評說,這是自2021年成立以來沒有取得任何成果的新生機構接手歷史上罕見的事件後,預料之中的結局。
對尹錫悅的調查全部移交到公調處後,法律界以不信任的目光看向公調處。因為公調處自2021年1月成立以來,在約4年的時間裏沒有拘留過一名嫌疑人,也沒有拿下過一件有罪判決。對於因所謂的“教唆告發”事件被起訴的孫俊成檢察長,是唯一在一審中被判有罪,但在二審中被推翻為無罪。
當時,公調處在調查中也暴露出了漏洞。隨著對孫俊成的逮捕令被駁回,立即申請了拘留令,但再次被駁回。在對國民力量黨議員金雄辦公室進行扣押搜查時,又因違反法律程序,被取消了扣押搜查效力,這是史無前例的事情。二審法庭以沒有保障孫俊成的參與權為由,認為公調處通過檢察機關內部網“電檢”和刑事司法信息系統扣押搜查收集的證據都是“違法收集證據”,證據失去了效用。
因此,有人指出,公調處早就應該與檢察機關特別調查本部(本部長朴世鉉,漢城高等檢察廳檢察長)組成聯合調查本部。法律界相關人士表示:“如果公調處和檢察機關、警方進行聯合調查,尹總統方面就沒有拒絕的理由。”公調處曾三次拒絕檢察機關的聯合調查提議。法律界有人主張,在公調處調查擱淺之前,應該盡快實行特別檢察官制度。
許桐準 hungr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