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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尹錫悅,公調處想交給警方,制造混亂後退回原地

逮捕尹錫悅,公調處想交給警方,制造混亂後退回原地

Posted January. 07, 2025 08:08   

Updated January. 07, 2025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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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公職人員犯罪調查處(公調處)試圖將對尹錫悅總統執行逮捕交給警方,但因警方的拒絕而撤回。公調處向警方發送“委托執行逮捕令”的公文後,警方以“有違法嫌疑”為由強烈反對,公調處又作出退讓。公調處不僅未能在截至6日的拘捕令有效期內逮捕尹錫悅,反而因自己的單方面要求,徒然助長了調查機關之間的混亂。公調處還向法院申請了延長逮捕期限。

調查初期,檢察機關、警方、公調處就調查尹總統展開私底下競爭,以檢警為對象啟動移交要求權,最積極的機關就是公調處。既然動用具有強制性的法律權限,拿到了對尹總統的調查權,就應該表現出相應的力量和責任感。但公調處本月3日試圖執行逮捕令時,遭到總統警衛處的反對,在5個半小時後後退。此後兩天沒有采取任何措施,在拘捕令時限的最後階段突然向警方發送了“全權委托逮捕”的公文,引起了爭議。

同時,公調處還表示,將繼續保留對尹總統的調查權。意思是說,把沒有找到突破口的逮捕尹總統業務交給警方,一旦確保人身,又要交由公調處調查。這不能不說是過於以自我為中心和便利主義的想法。很多人認為,從法理上看公調處檢察官不能指揮警方執行逮捕令,但公調處甚至沒有就這一問題與警方進行充分的事前協商。也難怪警察內部出現“對公調處的水平感到忍耐極限”等不滿之聲。

發生這種混亂局面的根本原因當然是尹總統拒絕了法院簽發的逮捕令,警衛處動用武力予以阻止。檢察官和調查官加起來只有50名左右的公調處,面對擁有數百名人員和裝備的警衛處,確實存在局限性。即便如此,現在也不允許後退。公調處主動出面拿到了針對尹總統的調查權,就應該以果斷和原則拿出像樣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