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月10日在大田小學殺害金荷娜(8歲)的教師身份被公開。這名48歲的女性名叫明在晚(照片)。
大田警察廳12日公開了明某的名字、年齡和臉部照片(mug shot•調查機關拍攝的罪犯相貌和著裝照片)。這是根據前壹天個人信息公開審議委員會綜合考慮犯罪的殘忍性和受害的嚴重性、受害者遺屬的意見等後決定公開明某的個人信息。明某以書面形式表示“沒有異議”,僅過壹天就公開了。
明某的信息將在下個月11日之前登載在大田警察廳網站公告事項上。Mug Shot包含明某的正面、左側、右側臉等3張照片。在公開的照片中,明某的頸部有犯罪後自殘接受靜脈縫合手術的痕跡。
據警方透露,明某從犯罪壹周前開始就在網上搜索“殺人”等,有計劃地準備了犯罪。據悉,犯罪當天,明某在學校附近的廚房用品專賣店購買了包括刀刃(16厘米)在內的總長28厘米的兇器後保管在了視聽室。視聽室是明某引誘從照顧教室出來的金某進行犯罪的地方。大田警察廳重案組組長金在春表示:“在家庭不和、職場問題、對自己的憤怒情緒等積累的情況下,以比自己弱的對方為對象實施犯罪的所謂‘憤怒的轉移’。”
明某從2018年開始接受了憂郁癥治療。但據了解,她並沒有堅持接受治療,曾多次試圖自殺。但是警方認為犯罪與憂郁癥無關。目前,正在對明某進行反社會人格障礙(精神病疾患)檢查。犯罪心理分析師的第壹次鑒定顯示,明某不屬於精神病患者。沒有明某留下的遺書。據悉,她向金某的遺屬表示“道歉”。
警方以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等相關法律(誘拐13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的嫌疑,向大田地方檢察廳移交了明某。殺人罪可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而誘拐殺害未滿13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犯罪可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金兌泳 live@donga.com